
各市科技局:
为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以下简称“产业类项目”)提名工作,切实发挥科技奖励激励导向作用,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等不良导向,健全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1年度产业类项目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产业类项目提名工作重点支持以下技术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新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生物技术与生物制造、绿色化工、现代海洋、现代高效农业。
二、提名对象及方式
产业类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的科技局负责提名,提名等级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各市科技局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提名本地区优秀项目。每个市限提名2项,如无符合条件项目可不提名。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3. 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4.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提名程序
(一)提名书填写
提名单位应认真、客观、准确填写《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提名书》(见附件2),所提名项目技术应已完成产业化应用,并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交易合同、产品销售或技术推广合同、银行资金到账单、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相关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证明等,请提供清晰扫描件。我办将在后续现场考察时,对照提名书内容及所列附件一一对应查看原件。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各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汇总表;(2)纸质版提名书4份,其中原件1份。
(三)评审程序
我办将按程序对提名的产业类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价,未入选项目可继续提名2021年度省科技奖其他类项目。
五、时间要求
纸质提名材料请于2020年11月30日16时前送至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1)66777227,6677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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