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DB44/941998珠宝玉石标识规定的修定
本标准与DB44/94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标题进行了改动,加强了饰品的标识规定
对珠宝饰品未镶嵌珠宝饰品镶嵌珠宝饰品等进行了定义明确规定了珠宝饰品的标识分为标签印记其它标识物三种形式
分别对零售和生产批发的珠宝饰品的标识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在标签上必须标识的内容
删除了与GB/T16552重复的规定和要求
对附录A进行了修订,增加了苏纪石广绿玉等市场常见品种
根据GB/T16553的要求,明确了钻石分级规则,在附录B中清晰地对裸钻和镶嵌钻石的分级要求进行了对比说明
根据各类饰品的标识要求对范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44/94199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贵金属产品检验站(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ZX)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姝旻郭清宏胡学年龙楚李志刚汪兰李雪明宁海波管万宇邓常劼朱绪蕾
本标准于1998年12月S次发布本次为S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珠宝贵金属产品检验站(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ZX)负责解释 X-3600 贵金属检测仪 红外光谱谱图数据处理系统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