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技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通过规范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水平与使用效益。该细则共 4 章 17 条,内容涵盖总则、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运用及其他事项,为山东省科研资源高效利用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遵循。

一、总则:明确评价基础与原则
《实施细则》首先界定了核心概念与评价框架。其中,科研设施和仪器主要指全部或部分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且单台(套)价值在 30 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科研设施和仪器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简称 “管理单位”)。
在评价原则上,《实施细则》强调 “客观公正、科学量化、严格规范、突出实效”,明确绩效评价按年度开展,评价周期为上一自然年。这一设定既保证了评价的规律性,也能及时反映管理单位在科研资源共享方面的年度成效,为后续奖惩提供精 准依据。
二、组织实施:规范流程与分工
为确保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实施细则》明确了多方职责与详细流程。在职责分工上,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及各设区市科技局统筹组织评价工作,具体实施由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承担;省直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科技局则负责协调本系统、本地区相关单位参与评价。
评价内容聚焦管理单位的核心工作成效,包括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建设、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程度及对外服务成效等,全面覆盖资源共享的 “管理 - 运行 - 服务” 全链条。值得注意的是,评价并非 “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科研设施和仪器的应用领域、使用功能、共享需求差异,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在实施范围上,评价率先在科研仪器多、大型仪器集中、开放共享程度高的单位开展,且参评单位需至少拥有 30 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年度参评名单由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评价流程分为五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明确要求,管理单位完成自评并通过山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提交材料(需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无自建系统则直接使用该服务网),省创发院组织专家(含管理、技术、财务专家,实行回避原则)进行集中审核打分,按不低于 10% 比例开展现场核查(重 点核查原始记录),最后结合审核与核查情况确定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评价结果运用:强化奖惩与激励
《实施细则》的核心亮点在于建立了清晰的奖惩机制,以结果为导向推动管理单位提升共享成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名额严格控制在年度参评单位数量的 20% 以内,确保 “优中选优”。
(一)正向激励:资金奖励与资源倾斜
对评价为 “优秀” 的管理单位,不仅给予最高 200 万元 / 年的资金奖励,还在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各级科技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并在开放共享服务网设立专栏重点推介。奖励资金由两部分构成:基础绩效奖励按得分排序分三档,前 30% 的单位获 50 万元,30%-60% 的单位获 40 万元,其余优秀单位获 30 万元;创新券补助奖励按上年度创新券实际兑付总额的 10% 发放。同时,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被明确限定为开放共享仪器的运行维修维护、功能开发、技术研究、人员培训及绩效工资发放等,确保资金 “用在刀刃上”。
此外,《实施细则》特别加大了对实验技术人员的激励力度:每年通报表扬在共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机组和个人,受表扬个人可优先参与省市相关培训与交流,管理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需向其倾斜。这一举措将 “人” 的积极性与共享成效直接挂钩,助力打造稳定、高效的技术队伍。
(二)反向约束:整改与限制措施
对存在 “应入未入” 科研设施和仪器、不履行共享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参评或评价 “不合格” 的管理单位,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参加下一年度评价);整改期间,将采取限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购置仪器、核减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名额等约束措施。同时,评价结果还将作为各类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强化管理单位的责任意识。
若管理单位在评价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当年将直接定为 “不合格”,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形成有力震慑。
四、其他事项
《实施细则》明确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10 月 22 日。这一期限设定既为政策实施预留了观察与调整空间,也为管理单位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便于其提前规划共享工作。
总体来看,《实施细则》通过 “明确导向、创新方式、强化激励” 的组合拳,构建了覆盖 “评价 - 奖惩 - 运用” 的完整闭环,不仅有助于盘活山东省存量科研资源,减少重复购置与资源浪费,更能为科研创新提供高效的硬件支撑,推动全省科技创新生态持续优化。
全部评论(0条)
科技部开放重大科研仪器与科研基础设施共享有利仪器发展?
2023-10-24
2016-06-14
2025-10-20
2021-04-06
2026-01-26
浙江省出台新政策 加大科研设施与科研仪器的使用率
2019-07-20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