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文件《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该综合排放标准有哪些亮点呢,什么样的企业适用于本标准?赶紧了解一下吧。一、为什么制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控制汉江水华污染,改善汉江支流水环境质量,突出流域主导产业及重要行业水污染排放总量的控制,通过提标升级改造,促进企业关停并转及技术的不断进步。... 更多>>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国家环保部于1996年10月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行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与地方排放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污水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实行不交叉执行的原则。
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