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30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3 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与《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

本次两项标准修订与制定,旨在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化妆品与牙膏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国家药监局。
一、化妆品通用标签:全面升级,引入电子标签
现行化妆品通用标签国标为 2008 年颁布,本次结合最新监管条例完成系统性修订,核心调整如下:
扩大监管覆盖明确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提供的化妆品均纳入监管,不再按特殊情形豁免国家药监局。
完善术语定义新增小规格化妆品、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电子标签、开封后使用期限等关键定义,标准更精准国家药监局。
创新标签形式正式引入电子标签作为合法标签形式,明确展示内容与识读要求,适配数字化行业趋势国家药监局。
细化标注要求优化成分表标注规则,针对进口产品、小规格产品、儿童化妆品增设专项标注规范,信息更透明国家药监局。
规范引导与标识新增引导语定义,将开封后使用期限图标纳入规范性附录,提升消费者使用辨识度国家药监局。
二、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行业首 个安全强制国标
该标准为我国牙膏行业首 个基础通用安全性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长期监管空白,核心背景与内容如下:
我国是全 球最大牙膏生产与消费国,2021 年起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2023 年《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专项规章落地,2024 年 15 项牙膏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为标准制定奠定基础国家药监局。
标准覆盖原料使用、理化与微生物指标、毒理学要求、包装、标签、贮存运输等全维度,明确安全底线,统一行业准入门槛。
以法规与技术规范为依据,结合产业实际,全面保障牙膏产品质量安全,守护口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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