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正式决定废止4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废止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食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与适用性,规范食品检测领域执法与检验工作秩序。

据悉,此次废止的4项方法,是市场监管总局经组织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跟踪评价后,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标准更新需求作出的决定,涵盖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1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涉及食品中有害物测定、畜肉中药物残留检测、特殊食品指标检测及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等多个领域。
具体来看,3项被废止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分别为《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BJS 201711)、《特殊食品渗透压测定》(BJS 202102),均为2017年至2021年间发布实施的检验方法;1项被废止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为《蔬菜中敌 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KJ201710),于2017年发布实施。
此次4项方法的废止并非简单“删减”,而是食品检测标准体系动态更新的重要体现。据前期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显示,其中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废止,核心原因是已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替代了原有的补充检验方法。例如,《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GB 5009.291—2023)发布而完成历史使命,《畜肉中阿托品等五种物质的测定》(BJS 201711)则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相关物质残留量的测定》(GB 31658.19—2022)替代,《特殊食品渗透压测定》(BJS 202102)也将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渗透压的测定》(GB 5009.301—2025)取代。而《蔬菜中五种农残的快速检测》(KJ201710)则因技术指标已落后于现实需求,难以满足当前农药残留监控要求,故予以废止。
此次废止4项食品检验相关方法,是推进食品检测标准体系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跟踪评价与动态管理,及时淘汰重复、过时、落后的检测方法,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加科学、权威、高效的技术保障,切实守护消费者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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