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9 日,应急管理部以 2026 年第 2 号公告批准发布三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分别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AQ 3072—2026)和《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26),三项标准均自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标准聚焦化工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核心环节,通过完善隐患判定、压实包保责任、规范检修管理,进一步补齐行业安全监管短板,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刚性依据,对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标准核心要点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
定位升级:由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具备法定效力,成为监管执法和企业自查的核心依据。
覆盖范围: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化工(含医药)企业,城镇燃气、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企业不适用。
设计与规划:规范厂区布局、安全距离、防护距离等设计要求,杜绝违规规划。
工艺技术:强化高危工艺、重点监管工艺的安全管控,明确工艺变更、参数控制等红线。
设备设施:涵盖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监测预警系统等,要求完好有效、定期检测。
生产运行:规范生产组织、投料、开停车、异常处置等流程,严禁违规操作。
作业安全:细化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管理,明确监护要求。
安全管理:完善许可审批、隐患排查、培训演练、应急管理等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执法影响:53 项均为强制性条款,存在任一情形即直接判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罚款,并追责相关责任人。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AQ 3072—2026)
核心定位:聚焦重大危险源这一高风险点,通过抓 “关键人” 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解决 “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的问题。
排查要求:将三类责任人的隐患排查任务清单化、频次强制化,明确排查内容与标准,确保责任可追溯、可考核。
配套要求:重大危险源岗位需公示包保责任人,建立包保台账,落实考核与追责机制,杜绝责任空窗期。
(三)《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26)
版本更新:全面修订 2008 年版标准,替代原 AQ 3026—2008,强化检修全流程安全管控。
核心变化:新增基本要求、设备检修变更管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检修作业审批、设备抢修管理等章节,优化检修方案、设备交出、安全交底、验收交付等流程。
检修前:明确设备交出条件,要求彻底停车、泄压、置换、隔离、断电,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编制含安全措施的检修方案并书面审批。
检修中:严格执行作业票证制度,高危作业需专人监护,落实能量隔离、气体连续监测等措施,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检修后:强化验收交付,要求试压试车、恢复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作业票保存期不少于 12 个月,形成闭环管理。
抢修管理:新增设备抢修专项要求,明确抢修前风险评估、作业人员管控、应急处置等,规范异常工况下的紧急检修行为。
三项强制性标准的发布,是应急管理部完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通过明确隐患判定红线、压实包保责任、规范检修行为,将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应急管理部后续将组织加强标准宣贯,推动相关单位严格对标实施,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确保标准落地见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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